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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对比

上海都市网(shanghai)都市新闻报道

深圳作为我国经济特区发展的窗口,发展速度相当迅猛,各行各业的竞争日益激烈,对土地的需求也比较强烈,越来越多的行业都希望利用土地来发展自己的领域。那么怎么样才能获得土地使用权呢?主要有三种方式:出让、划拨和转让。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一下每种出让方式的特点:

拍卖出让

深圳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对比

拍卖出让是指土地所有者(出让人)向多方土地使用者(投标者)发出投标邀请,通过各投标者设计标书的竞争,来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方式。它的特点是有利于公平竞争,适用于区位条件好,交通便利的闹市区,土地利用上有较大灵活性的地块的出让。

招标方式

招标出让是指土地所有者(出让人)向多方土地使用者(投标者)发出投标邀请,通过各投标者设计标书的竞争,来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方式。招标出让方式的特点是有利于公平竞争,适用于需要优先土地布局、重大工程的较大地块的出让。

协议出让

协议出让指政府作为土地所有者(出让方)与选定的受让方磋商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这种方式适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的,可采用双方协议的方式,但协议的方式出让的土地价格不得低于国家所规定的最低价。

出让方式的比较

拍卖和招标出让方式的优点在于它们都是公开透明的市场竞争过程,有利于公平竞争,能够确保土地使用权以合理的价格被获得。这种方式适用于价值较高、地理位置优越的土地的出让。

而协议出让方式则更加灵活,它可以针对特定的项目或用地需求,进行个性化的土地出让谈判。这种方式适用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紧急的城市建设项目或者是对于特定企业的扶持政策等。

总的来说,深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多样,各有优缺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选择最适合的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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