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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暂行条例内容

上海都市网(shanghaisq.com)都市新闻报道

1. 征收范围

房产税暂行条例内容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2. 缴纳主体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3. 计税依据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4. 税率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5. 免税情况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这些都可以免纳房产税]。

6. 减免政策

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7. 征收管理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8. 施行细则

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财政部备案]。

供图:作者/或供稿单位授权

编辑:刘伟 选稿:共工新闻社上海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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