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都市网(shanghaisq.com)都市新闻报道
深圳作为中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已经在房地产税的试点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以下是关于深圳房产税试点的一些详细信息:
深圳的房产税试点始于1987年7月1日,当时实施了《深圳经济特区房产税实施办法》。
深圳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有两种情况: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从租计征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年税率为1.2%(从价计征)或12%(从租计征)。
深圳房地产税试点的主要目标是调控房地产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试点预计将有效控制房价过高的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并推动房地产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此外,试点还有助于提升房地产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外界对深圳试点效果褒贬不一。一些人认为试点已经失败,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试点正在逐步推进完善制度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再逐步进行局部调整。
尽管目前尚无大的影响,但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深圳房地产税试点有望在未来扩大范围,并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
综上所述,深圳房产税试点已经在进行中,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也需要密切关注试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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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作者笔名:浦江传说 于 2024-05-23 14:08:34发表在上海都市网,本网(平台)所刊载署名内容之知识产权为署名人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本网不做任何承诺或者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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