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都市网(shanghaisq.com)都市新闻报道
土地出让金是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然而,当前的土地出让金制度存在一些弊端,例如地方政府在财政收入方面的压力下,可能会滥用职权扩大出售土地换取收入的短期行为,这不仅违背了“代际公平性”,也损害了土地资源使用的有效性。此外,土地出让金的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现任政府将土地出卖,卖地收益都由本届政府支配,这样就使得各届政府无法实现收益共享,导致土地滥用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有建议通过立法规范土地出让金的支配权。例如,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土地出让金是城建资金和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香港也是。为保证回归后的繁荣稳定,中英双方经过多轮谈判达成一项协议,就是把1997年之前香港获得的土地出让金按实用年限划分比例,比如一块地是1990年出让的,出让15年出让金1亿港币,那么前港府就无权独享这1个亿(否则今后特区政府吃什么?),而应该把一部分存入中方的账户(具体比例尚不清楚)。
建议立法规范土地出让金的支配权,通过立法让土地出让金不再“糊涂”。每一届政府只能支配每一届政府任期内的租金,剩余的计提到专门账户。这样既可以遏制地方政府急功近利的冲动行为,又起到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效果。更关键在于,还能合理稳定地价。
通过立法规范土地出让金的支配权,可以有效地避免地方政府滥用职权和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的问题。每一届政府只能支配每一届政府任期内的租金,这样可以保证土地资源使用的有效性,并且能够实现收益共享,防止土地滥用。此外,合理稳定地价,至少卖地时找“托儿”的现象就很难发生了。
综上所述,通过立法规范土地出让金的支配权是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案,它可以解决当前土地出让金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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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作者笔名:浦江传说 于 2024-05-27 12:48:55发表在上海都市网,本网(平台)所刊载署名内容之知识产权为署名人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本网不做任何承诺或者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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