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都市网(shanghaisq.com)都市新闻报道
城镇土地市场中的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居住、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的,并由市、县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其公示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城镇基准地价是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各土地级别或均质区域,在一定估价期日、设定的用途、容积率、使用年限、开发程度等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基准地价的更新是土地管理的一项常态化、基础性工作,一般每3年一次。
基准地价作为法定公示地价标准,是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的基本手段,是显化土地资产价值、核算土地资产收益的基本依据,是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重要杠杆。它可以强化土地市场管理,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城镇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完善土地价格体系,使基准地价成果更加符合城镇土地价格的客观实际,保持城镇基准地价成果的科学性和现势性;协调区域地价,充分发挥基准地价在土地市场价格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客观地反映出不同区域之间真实的经济差异和地价水平,促进全区土地市场的均衡发展;适应自然资源管理新常态,贯彻落实国有土地资产管理、评估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
市、县人民政府要依法定期确定、公布当地的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切实加强地价管理。原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2号)要求,基准地价每3年应全面更新一次,超过6年未全面更新的,在土地估价报告中不再使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准地价的确立可进一步促进我国地价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也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中国的国民经济统计和核算体系。通过公示,可以满足政府土地出让管理的需要,为政府在审核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确定出让底价、核定土地出让最低价提供参考;为政府征收土地税费提供客观依据;为政府确定征地补偿标准提供参考依据;向社会提供区域平均地价信息,服务于社会公众知情需要,为市场转让交易土地使用权提供价格参考依据;作为参考和数据来源,基准地价可直接应用于土地评估工作。
综上所述,城镇土地市场中的基准地价公示机制对于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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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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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作者笔名:浦江传说 于 2024-05-27 06:46:55发表在上海都市网,本网(平台)所刊载署名内容之知识产权为署名人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本网不做任何承诺或者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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