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都市网(shanghaisq.com)都市新闻报道
保险公司作为专业的风险管理机构,其核心职责和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保险公司最基本的义务是赔偿保险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或对人身伤害给付保险金。这一义务涵盖了两个方面:一是保险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保险标的及其相关利益的损失、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等;二是因保险事故发生而引起的各种必要费用,包括被保险人为防止保险标的的损失进一步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合理费用等。
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保险公司有对格式条款加以说明的义务。在投保时,保险销售人员通常要求投保人逐字逐句抄写一遍免赔条款,并要求投保人签字,以此来确保投保人已经充分了解合同内容。
保险公司对其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负举证责任。这意味着,如果保险公司想要使其合同中的某些免责条款生效,它必须能够证明已经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了这些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当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此外,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保险合同签订后,投保人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的规定,维护保险目标的安全。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应当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尽量减少损失,避免损失扩大。此外,财产保险中因第三方行为造成保险事故的,投保人应当保留向保险事故责任方索赔的权利,协助保险人行使代位追偿权。
保险公司对在办理保险业务过程中知道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业务、财产、家庭、身体健康等状况,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泄漏。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涉及到保险合同的多个方面,旨在保护投保人的权益,确保保险合同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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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作者笔名:都市小沪 于 2024-04-18 04:24:21发表在上海都市网,本网(平台)所刊载署名内容之知识产权为署名人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本网不做任何承诺或者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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