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都市网(shanghaisq.com)都市新闻报道
个人信息保护的国际法律是一个复杂且不断发展的领域,涉及到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和监管。以下是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国际法律的一些基本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的国际法律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完善,到了80年代,经济合作开发组织(OECD)理事会从协调各国法律规定的角度出发,颁布了《关于保护隐私和个人数据国际流通的指南》。这些法律旨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并促进个人信息的合理利用。
在全球范围内,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例如,加拿大的《个人信息保护与电子文件法》(PIPEDA)是2000年通过的,它规范了加拿大私营部门在商业活动过程中收集、使用或披露个人信息的行为。此外,日本也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如《职业安定法》第五条之四规定了职业介绍机构等在保护求职者个人信息方面的责任。
国际间也在积极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积极参与个人信息保护国际规则的制定,促进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并推动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之间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标准等互认。
国际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信息主体的权利不断强化。例如,韩国2012年修订后的《信息通信网络的促进利用与信息保护法》增加了信息主体的遗忘权,要求服务提供商在用户一定期间未使用服务时,应完全删除其所使用的个人信息。此外,信息控制者的责任更加明晰,即使未与信息主体本人订立合同,只要实际处理了个人信息,信息控制者或处理者就有义务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
综上所述,个人信息保护的国际法律是一个多元化和动态发展的领域,各国都在不断调整和完善自己的法律法规,以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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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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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作者笔名:浦江传说 于 2024-05-17 03:20:12发表在上海都市网,本网(平台)所刊载署名内容之知识产权为署名人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本网不做任何承诺或者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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