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都市网(shanghaisq.com)都市新闻报道
分手后,如果双方在房产上是按份共有的关系,那么分割方式会有所不同。按份共有房产的分割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如果分割房屋遗产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可以分割处理,必须保证房屋的价值不会发生改变。
变价分割是指把共有的房屋卖掉,房屋共有人各自分得自由份额。
折价补偿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照各个共有人共有的份额折价补偿。
共有房产分割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比如因为当事人对财产价值达不成一致意见而导致分割搁浅。此外,主张分割财产的共有人之外的其他共有人还有优先购买权,这种购买权尚不是必须购买共有份额的义务,这使得问题变得异常难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8条的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如果分手的双方曾是夫妻关系,并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总的来说,分手后按份共有的房产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来进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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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作者笔名:浦江传说 于 2024-05-12 01:50:58发表在上海都市网,本网(平台)所刊载署名内容之知识产权为署名人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本网不做任何承诺或者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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