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都市网(shanghaisq.com)都市新闻报道
根据中国的《民法典》,在恋爱期间,如果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分手后房产的分割主要取决于几个因素:
- 共有关系的性质: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房产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非双方具有家庭关系,否则视为按份共有。
- 出资额的比例: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分割方式:如果房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 协议优先:如果有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处理。即使没有协议,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决定房产的分割范围、期限、方式以及分配方法等。
- 无法协商时的解决方案: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购房时候的出资比例、还贷情况综合考虑,也会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双方的份额。
- 贷款问题:如果房产涉及贷款,一方将不再承担还款义务,此时银行需要就另一方的贷款资质进行重新评定。
- 开发商的配合:由于分割涉及对《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主体的调整,后续办理房屋产证时也需房产开发商予以配合。
- 贷款利息的认定:实践中存在误区,即认为归还的贷款利息也应当视作出资,但事实上,利息并非出资,应视为一种融资成本。
如果您对房产分割的方式或作价补偿的金额不满,建议咨询相关律师,以获得更专业的帮助,因为房屋分割一般涉及的金额较大,情形也比较复杂。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房产分割情况可能会因个案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您遇到了此类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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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作者笔名:浦江传说 于 2024-05-12 01:38:45发表在上海都市网,本网(平台)所刊载署名内容之知识产权为署名人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本网不做任何承诺或者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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