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都市网(shanghaisq.com)都市新闻报道
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主要取决于债务的性质和夫妻双方的主张。以下是根据搜索结果得出的主要结论:
一般来说,如果夫妻一方主张举债为共同债务,那么应当由该举债方承担证明责任。这是因为举债人最清楚和了解举债的用途,也最容易证明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举债方不能证明存在夫妻借款合意或所借款项已经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非举债方对此两项内容举证充分的,举证责任可能会转移给债权人。
如果夫妻中的非举债方能够举证证明存在法定的两种例外情形,即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约定财产分别制度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或者债权人知道该债务属于非法债务(如赌资、进行非法经营等),则该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此外,非举债方还可以证明并不存在借款合意或所借款项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可以提供证据否认借条的真实性或借款并未实际交付。
债权人需要尽到举证责任,例如举证《借条》、《借款协议》,并且夫妻双方均作为债务人签字,或者虽然在签订《借条》、《借款协议》时仅有夫妻一方签字,但事后夫妻另一方通过其他形式追认,例如出具《还款承诺书》等。对于超出日常家事范畴的债务,原则上不作为共同债务,债权人主张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举证证明,例如证明债务用于购置家庭住房等。
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中,对内,主张共同债务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对外,主张不是共同债务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这是最高院民事审判庭的意见。如果根据举证规则,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不能或无法举证时,就应该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总的来说,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分配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在实践中,由于缺乏明确的证据和法律规定,这往往会成为离婚案件中的一个难点。
上海都市网官网www.shanghaisq.com讯 更多资讯....
本文由作者笔名:浦江传说 于 2024-05-12 01:15:22发表在上海都市网,本网(平台)所刊载署名内容之知识产权为署名人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本网不做任何承诺或者示意。
上海都市网本文链接: http://dushi.shanghaisq.com/url/4611.html
上一篇
银行转账记录的保存方法
下一篇
夫妻个人债务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