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都市网(shanghaisq.com)都市新闻报道
1. 翟欣欣与苏享茂的婚姻状况:翟欣欣与苏享茂相识至协议离婚仅110余天。在这段时间内,翟欣欣收受苏享茂赠与的车辆、物品、款价值超过300万。这种“闪婚闪离”的行为模式被认为是翟欣欣实施敲诈勒索的重要背景。
2. 翟欣欣的行为手段:翟欣欣在离婚中为取得高额补偿,对苏享茂实施了胁迫,未顾及苏享茂赠与其财产、希望与其共同生活、维系感情的初衷,以及苏享茂受胁迫下的主观感受和客观经济情况。她利用苏享茂的弱点,包括个人的偷漏税行为和WePhone的网络电话功能是灰色运营的情况,威胁苏享茂,称要让其产品下架、倾家荡产,并为此索要1000万元以及三亚的房产作为离婚条件。
3. 翟欣欣的后续行为:在达成离婚协议后,翟欣欣并未停止对苏享茂的威胁,她继续以所谓的“非法经营”威胁苏享茂,并且声称自己背后有人,分分钟可以把苏享茂打落深渊。这种行为被认定为敲诈勒索。
4. 翟欣欣的认知态度:翟欣欣在面对苏享茂的威胁时,并没有表现出应有的反抗或者寻求法律帮助,而是选择了妥协和支付赔偿金。这种认知态度也被视为翟欣欣实施敲诈勒索的一个重要因素。
总的来说,翟欣欣案的判决依据主要是翟欣欣的行为手段、她的后续行为以及她的认知态度。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翟欣欣案的判决依据。
供图:作者/或供稿单位授权
编辑:刘伟 选稿:共工新闻社上海代表处
版权声明: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作者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上海都市网官网www.shanghaisq.com讯 更多资讯....
本文由作者笔名:都市小沪 于 2024-05-08 14:58:44发表在上海都市网,本网(平台)所刊载署名内容之知识产权为署名人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本网不做任何承诺或者示意。【新闻采访/投稿/侵权投诉(共工新闻社.上海监督邮箱):975981118@.qq.com】 优质稿件可推荐至联盟网络媒体亦或杂志、报媒。
上海都市网本文链接: http://dushi.shanghaisq.com/url/4187.html
上一篇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例
下一篇
苏享茂案对法律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