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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安财险被监管罚款180万元,涉隐瞒关联交易、通过关联方虚假列支费用等问题

上海都市网(shanghai)都市新闻报道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2024年4月16日发布的金罚决字〔2024〕1号罚单,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财险)因多项违规行为受到严厉处罚,罚款总额达到180万元人民币。以下是详细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隐瞒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2众安财险被监管罚款180万元,涉隐瞒关联交易、通过关联方虚假列支费用等问题

众安财险在经营过程中隐瞒了其与关联方之间的关系以及相关的交易活动。这种行为违反了保险行业的监管规定,因为保险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地报告其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以便监管机构能够有效监督其运营和风险状况。

通过关联方虚假列支费用

众安财险通过其关联方进行了虚假的费用列支。这是对监管规定的严重侵犯,因为保险公司及其关联方应当严格按照财务规则进行会计处理,不得进行虚假的财务报告。这种行为不仅误导了监管机构,也侵害了投保人的利益。

通过关联交易监管系统报送的报表存在错报漏报

众安财险在通过关联交易监管系统向监管机构报送报表时,存在严重的错报漏报现象。这表明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未能妥善履行报告义务。监管机构依据这一违法违规事实对众安财险进行了处罚。

将保险资金运用形成的投资资产用于向他人发放贷款

众安财险将保险资金运用形成的投资资产用于向他人发放贷款,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保险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应当主要用于保险业务和其他合法的金融投资,而非用于放贷。这一行为不仅增加了公司的风险,也侵害了投保人的利益。

除了对公司的罚款之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还对时任众安财险的3名副总经理宋振华、张勇博、李高峰给予了警告,并分别罚款7万元、10万元、7万元人民币。这些处罚体现了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旨在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众安财险因隐瞒关联交易、通过关联方虚假列支费用、报表错报漏报以及违规放贷等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罚款180万元人民币。这一处罚案是监管机构加强保险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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